「同人為什麼要用人類學方法研究?」


這是今天去找老師討論我要考研究所而準備的研究計畫的時候,老師問我的問題。

我的答案是「在社會大眾以及學術圈子對同人都還不了解的時候,心理學與社會學的統計問卷是不適用的,我們必須要對要統計的對象有一個基本認知,統計才有意義;在還不了解之前,以質性研究為主的人類學是最適合作為研究方法的一門學科。」

雖然很正式,不過我忽然想到最近的一些亂七八糟的想法。
(題目和內容不合?這是雜唸就不要太計較。)

研究同人是因為我有愛,因為我自己在寫,因為我看過很多誤會同人的人,也看過很多搞不清楚狀況就在玩同人的人。

都有的。

在我還不知道同人是什麼的時候其實我就在寫了,那時候的初衷其實很簡單。因為覺得幽遊白書很好看,結局了很可惜,所以就擅自繼續寫下去。那時候還不知道這就是同人。

一開始都是愛。

然而寫到現在,我卻覺得如果不是我的心變得冷漠,就是我變得虛偽了。就算其實沒有很喜歡的,我依然可以寫同人。不是那麼喜歡的角色我也寫,只是為了寫而寫的我也寫。

是我的筆變得鈍了吧,還是因為墨水來源的愛沒有、或變得淺博了呢?最近總覺得手上的筆越來越難以推動,過去還可以對自己說「不過是把怨念畫面寫出來」而不在乎回應,如今卻覺得如果沒有回應那乾脆不要寫好了。這種想法本來是我最討厭的想法,我總是覺得懦弱的人才會拿外界的理由來給自己當藉口,我總覺得如果有一天我不寫某部作品是因為我沒有愛了而不是因為沒有人回應我了。

我本來是這樣以為的。

沒有愛的同人,算什麼同人呢?

套公式的同人,算什麼同人呢?

整篇在做的同人,算什麼同人呢?

可是人會比較,當我看到薄薄的本子比較好賣,當我看到漫畫本比較好賣,當我看到我認為寫得實在不怎麼樣的同人比較好賣,我就會開始懷疑我自己的做法。

是不是拿文學作品的標準來要求同人作品本身就是一個錯誤?是不是把讀者當作愛著那部作品而渴望看到風格類似原作的同人作品的前提是一個錯誤?是不是把讀者當作想看到一部有寫有肉而非套公式的作品的前提是一個錯誤?

同人本來就是娛樂性質很高的東西,寫出需要動腦思考的文章是不是一個錯誤?甚至被指責「你的文章太難懂了」也是我不應該在文章中套用太多我想表達的東西?我從來不覺得我的文章太難懂,但是是不是那只是我自己的傲慢?

我到底為什麼還在寫同人呢?因為愛?因為有怨念?因為?

我不知道。

寫些什麼呢?那些以文學作品的眼光來看遠遠構不上邊的、而用同人眼光來看又太過嚴肅的東西算什麼呢?


我連自己到底想說些什麼都不懂了,唉。

是我的要求太高?是我想得太多?是我變得懦弱?我總是無法拋開別人的眼光前進,幻想著哪一天變得堅強的自己可以大步踏開不用顧忌別人,卻會在沒人看到的角落裡顫抖哭泣,用羨慕的眼光看著那些被其他人包圍的人。

我懦弱得拋不開那些妨礙我前進的東西。

走不開踏不出去。

然而只要我還站著,總有一天一定能夠走出去吧,縱然現在的我只能站著,縱然我是這麼討厭那個只會說總有一天如何如何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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