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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什麼「我不是喜歡同性,只喜歡你」,
或者「如果喜歡你是(同性戀),我就是。」



我覺得都有語法上的問題耶?

例如第一句→「你」不就是同性嗎?那如果說「我不喜歡同性」(因),
可以類推到「我只喜歡你」(果),這個邏輯不很奇怪嗎?
從事實上來說,「你」就是同性,既然喜歡「你」就是喜歡同性,
那怎麼能說自己不喜歡同性?對我來說,這種話跟一個男人說
「我不喜歡女人但是我喜歡妳」一樣詭異.........

第二句→啊本來就是還說什麼是。這就等於你跟我說「如果喜歡妳就是異性戀,
我就是。」這種話沒有必要重複吧?事實幹麻講成這樣還自以為有學問?(事實上,
我一直覺得會這樣強調是因為同性戀畢竟不是主流,
會被不斷強調的東西都不是強勢的東西,因為強勢的東西無所不在根本不用強調。
所以這也是另外一種不平等...)

比起以上這種會被風吹走的空泛話,我覺得不如說,
「我就是同性戀,而且我喜歡你。」還比較實際。
或者,說「我就是喜歡你啊。」
說不定這樣我會更感動?
(嘖嘖真是個難討好的讀者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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