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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啊,今天蹺課了喔。



雖然還是在正常的時間出門,往補習班的方向而去,可是卻在半路上跑進了商店,買了粉刷和護墊這類的東西。

照慣例買了晚餐和飲料,在補習班坐下來的時候慢慢吃著。補習班今天的人非常非常多,即使是用攝影機連線攝影的教室,也因為太小了,導致大家非得擠成一團的坐在一起上課,每個位置都有人。我不喜歡這麼擠的環境,雖然這麼說很任性,但是那種到處都有人的環境我是很討厭的,我喜歡小的空間,但如果以盆栽來比喻的話,我喜歡我的花盆裡只有我一株花而已。縱然還是需要同伴的,但請大家都好好的居住在自己的花盤裡,需要的時候,互相碰觸葉子就可以了吧,大概是這種的感覺。

大概上課過了半小時以後,我突然非常、非常、非常的想要吃鹹水雞。

我家附近的樓下,最近開了一間鹹水雞的攤販。我很慢才知道鹹水雞這種東西,本來我比較喜歡的是鹹酥雞,不過,因為鹹水雞的蔬菜和肉都有脆脆的口感,所以我也非常喜歡,幾乎是吃了一次就迷上了。同樣是鹹水雞,還是有店家差異的,我家附近那間鹹水雞雖然稱不上是非常好吃,可是蔬菜部份都很新鮮,加上又在附近而已,所以我還滿喜歡的。

但那個攤販卻有一個非常大的問題,每次都困擾著我。

說是問題,其實大部分的人應該會嗤之以鼻吧?那就是,那間攤販,雖然說是六點開始營業(當然是傍晚六點),但等到真正可以開始賣東西,也已經是六點半以後的事情了。先別說為了上課的關係,最慢五點半就得從家裡出發這回事,就算我願意等到六點,也不一定買得到東西啊!而且,因為上課的關係,我已經半個月都沒有吃到鹹水雞了!

平常沒有特別想到的時候,好像也無所謂的樣子。可是當「我想要吃鹹水機」這個念頭一出現在腦海裡,就以無法停止下來的速度不斷擴張。不管是脆筍也好、雞肉也好、或是那些海菜(鳳尾草啊珊瑚草啊)都好,還有香油、蔥花、大蒜跟洋蔥,手拉手的在我腦海裡跳起了舞,不管怎麼專注在民法法條上,都沒有辦法把他們從腦袋中趕走。

拼命的忍耐,卻還是,宣告戰敗。

民法什麼的根本就不重要啦!物權什麼的,就不知道也完全不妨礙我的日常生活啊!地上物權跟農育權分別在哪一條裡面,我根本就不想知道!對於現在的我來說,鹹水雞比這些東西都重要一百倍啊!

於是我把書包收一收,便起身騎車回家。

回到家的時候和平常回到家的時間當然完全不一樣,我妹正準備洗澡,看到我回來,露出了驚訝的表情。

「今天不是要上課嗎?」他說。

「對。可是我蹺課了。」

「哦。」

「因為我超想吃鹹水雞的。」我晃了晃手中的塑膠袋。剛剛買的,一百二十五塊。

「你就為了鹹水雞蹺課?」我妹露出了你是白痴嗎的眼神。

「因為我超想吃的。」我斬釘截鐵的這麼回答。

鳳尾草、珊瑚草、雞腿、米血、脆腸,還有蔥花跟大蒜跟香油跟洋蔥,很棒啊!

對吧,鹹水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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